关于印发《陕西省作家协会关于作家
定点体验生活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行业作协,机关各部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陕西省作家协会关于作家定点体验生活的暂行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按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陕西省作家协会党组
2019年8月23日
陕西省作家协会关于作家
定点体验生活的暂行管理办法
一、作家定点体验生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循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鼓励深入生活、扎根人民。
二、作家定点体验生活的地点,原则上应为经济社会发展第一线和陕西省内改革开放前沿,地点和选题要相契合。定点深入生活的时间不超过1年。
三、定点体验生活的申报者应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省作协会员;坚持正确的创作方向,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力的作品;文学素养高且近年来有强烈的创作热情和成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四、定点体验生活作品体裁、题材、风格不限。要以扎根本土、深植时代为基础,在观念和手段结合上、内容和形式融合上进行创新,提高作品的精神高度、文化内涵、艺术价值。作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方向,传递真善美,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反映新时代、讴歌新时代。
五、作家定点体验生活申报工作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作家申请定点体验生活需征得本单位同意,且与意向体验生活地沟通,征得意向地相关单位同意后,向所在各地市或行业作协提出申请,由地市和行业作协统一上报省作协;
2.省直、大专院校等系统的作家,参照以上程序直接向省作协提出申请;
3.省作协收到申请后,由具体业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团队对申报人的创作实力、选题价值和拟体验生活的地点或类型进行评估,给出可行性评估结论,上报省作协党组审批。确定的名单要在陕西作家网上公布,并报省委宣传部备案。
4.定点体验生活的人选由省作家协会办公室向申请人原单位和体验生活地发协调函,组织签订定点深入生活资助项目任务书,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六、省作协给予定点体验生活每人一万元经费资助,从省作协文学陕军再进军项目扶持资金渠道列支,项目启动时拨付50%,结项后拨付50%。定点体验生活资助经费仅限用于作家深入生活所需的交通费、生活补助等因创作文学作品而产生的有关费用。
七、安排落实作家定点体验生活,以陕西省作家协会为主,各地党委宣传部门和地市作协予以支持。定点体验生活作家的日常联系指导,由省作协办公室负责。作家定点体验生活结束后,各接待单位应对作家深入生活的情况作出评价,报至省作协。作家本人也应按任务书规定向省作协提交个人总结和创作成果。